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宪法入门——基本权利篇
课程类型:选修课
发布时间:2022-01-20 13:26:30
主讲教师:上官丕亮
课程来源:吉林大学
建议学分:3.00分
课程编码:xtzx1737

上官丕亮,男,江西赣县人。吉林大学法学学士(1985-1989)、北京大学法学硕士(1991-1994)、苏州大学法学博士(2002-2005)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后(2006-2008)。曾先后在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担任法官七年。现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副院长,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点负责人、宪法应用研究中心主任,《苏州大学学报(法学版)》主编。担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江苏省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、江苏省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、江苏省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副副会长、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决策咨询专家、苏州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、无锡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、淮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。 在各类刊物上发表法学论文100余篇,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等各类科研项目20多项,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文化法律制度的构建研究”的首席专家。曾被评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最有影响力学者、全国300名法学学科最有影响力学者之一。 近些年来,获得多项荣誉:苏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(2010年)、苏州大学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先进个人(2011年)、苏州大学首届“我最喜爱的老师”(2016年)、苏州大学“高尚师德”奖(2019年)、苏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(2020年)、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(2020年)、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(2020年)、苏州市劳动模范(2021年)。 程雪阳,男,法学博士,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院长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。先后被遴选为教育部“青年长江学者”(2020),中宣部“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”(2019),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专家(2020),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宅基地改革评审小组专家(2021),江苏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(2020)。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,近些年侧重于从公法角度研究土地与自然资源法治领域相关问题。 截止2020年4月,在权威核心期刊《法学研究》等刊物上发表法学论文50余篇,在《学习时报》《改革内参》等报纸或内参上发表评论70多篇,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、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、国土资源政策法律复印报刊资料等刊物转载。主持10余项国家社科基金、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、教育部、司法部、自然资源部等单位委托或招标项目.科研成果获江苏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(2016)和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(2020)二等奖,中国法学会第五届(2017)和第七届(2019)董必武青年成果奖”三等奖等奖励。 陆永胜,1987年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院,先后取得法学学士和法律硕士学位,并留校任教,现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。中国法学会会员,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,江苏省法理、宪法学会理事,苏州仲裁委首届仲裁员,苏州市WTO法律实务咨询中心专家,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。发表论文近30篇,合著、副主编、参编、参译著作7部。曾被评为苏州大学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,获得苏州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,江苏省教学成果二等奖,江苏省第八次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。先后担任启东市人民政府、苏州市建委、规划局、民防局等政府机关法律顾问。主持《中国宪政体制下利益群体对政府决策的影响》、《江苏区域文化立法研究》、《<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>立法后评估》等理论与实践课题项目。研究方向为中外宪法、中国人大制度。 朱中一,男,1975年生,法学博士,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,中国宪法学会会员,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。 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,尤其关注村民自治、政府采购等领域。主要科研成果有:《跨入新世纪的中国宪法学》(参编)、《宪法学基本论》(参编)、《村民自治权益保障的理论与实践》(合著)、《民主与不信任——关于司法审查的理论》(译著)等,并在各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。主持江苏省教育厅项目“政府采购中政府监管问题研究”,并参与了多项司法部、教育部项目。


 程雪阳,男,法学博士,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院长、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。先后被遴选为教育部“青年长江学者”(2020),中宣部“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”(2019),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专家(2020),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宅基地改革评审小组专家(2021),江苏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(2020)。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,近些年侧重于从公法角度研究土地与自然资源法治领域相关问题。         截止2020年4月,在权威核心期刊《法学研究》等刊物上发表法学论文50余篇,在《学习时报》《改革内参》等报纸或内参上发表评论70多篇,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、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、国土资源政策法律复印报刊资料等刊物转载。主持10余项国家社科基金、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、教育部、司法部、自然资源部等单位委托或招标项目.科研成果获江苏省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(2016)和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(2020)二等奖,中国法学会第五届(2017)和第七届(2019)董必武青年成果奖”三等奖等奖励。


陆永胜,1987年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院,先后取得法学学士和法律硕士学位,并留校任教,现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。中国法学会会员,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,江苏省法理、宪法学会理事,苏州仲裁委首届仲裁员,苏州市WTO法律实务咨询中心专家,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。发表论文近30篇,合著、副主编、参编、参译著作7部。曾被评为苏州大学毕业实习优秀指导教师,获得苏州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,江苏省教学成果二等奖,江苏省第八次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。先后担任启东市人民政府、苏州市建委、规划局、民防局等政府机关法律顾问。主持《中国宪政体制下利益群体对政府决策的影响》、《江苏区域文化立法研究》、《<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>立法后评估》等理论与实践课题项目。研究方向为中外宪法、中国人大制度。


朱中一,男,1975年生,法学博士,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,中国宪法学会会员,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。        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,尤其关注村民自治、政府采购等领域。主要科研成果有:《跨入新世纪的中国宪法学》(参编)、《宪法学基本论》(参编)、《村民自治权益保障的理论与实践》(合著)、《民主与不信任——关于司法审查的理论》(译著)等,并在各类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。主持江苏省教育厅项目“政府采购中政府监管问题研究”,并参与了多项司法部、教育部项目。